湖北省招生录取规则:
一、绘画设计类:
1、综合折算方式:(校考专业分×0.6+高考文化分×0.4)×2;
2、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,语文不低于80分;
3、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,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,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二、戏剧与影视学类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--即动画中外合作办学:
1、综合折算方式:(校考专业分×0.6+高考文化分×0.4)×2;
2、高考文化成绩无语文、英语单科限制;
3、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,高考专业志愿“服从志愿调剂”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;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,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,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三、书法类:
1、综合折算方式:(校考专业分×0.4+高考文化分×0.6)×2;
2、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,语文不低于80分。
3、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,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,从高到低择优录取,
四、美术理论类:
专业合格后,录取分数线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划定,英语不低于65分,语文不低于85分。
五、书法类、美术理论类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专业志愿考生。
六、服装表演类:只招收2016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(服装表演专业)统考合格的考生,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,按2016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(服装表演专业)统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七、提前批文理类(工业设计、风景园林、艺术教育、文化产业管理专业):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,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。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,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