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本科《录取通知书》将于2016年7月15日寄出
一、中国画专业:
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2、专业名次录至53名。并列53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 总分449分。
二、书法学专业:
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2、专业名次录至27名。并列27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 总分421 分。
三、造型艺术专业:
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2、专业名次录至191名。并列191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 总分462分。
四、艺术设计专业:
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2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2、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74名。并列174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 总分438分。
3、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56名。并列256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 总分453分。
五、建筑类专业:
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。
文科:①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6.226分。
②其他省市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5.370分。
理科:①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.810分。
②其他省市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.828分。
六、美术史论专业:
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。
1、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1.544分;